《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》和《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》颁布实施座谈会召开
2022-04-28 12:32 来源: 掌上凉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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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7日,《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》和《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》颁布实施座谈会在西昌召开。

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,州委副书记沙文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指出,经过各界各方的共同努力,《条例》和《变通规定》将于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,这对于我州地方立法和社会治理工作等具有重大意义。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和《变通规定》的立法背景和意义,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,准确把握颁布实施《条例》和《变通规定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增强抓好宣传普及、贯彻实施的自觉性、主动性。

会议强调,要全面完整准确把握《条例》和《变通规定》的重点内容,要从总体框架、立法依据、统筹立法、特色立法四个方面认真学习研究。

会议要求,要扎实有力推动《条例》和《变通规定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。要增强贯彻实施的系统性、整体性,把推动《条例》和《变通规定》的贯彻实施与全州总体工作部署统筹结合起来,系统推动移风易俗工作,形成整体联动效应,提高工作质效成色。要严格履行政府法定职责,从严从实狠抓贯彻实施,推动立法成果真正转化为实际成效,同时要积极掌握新情况、新动态、新问题,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,不断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能力水平。要把人大监督抓严抓实,采取开展执法检查、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,加强对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。要加强对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,对内组织好对重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,对外加强实施成果的宣传报道,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、拥护和践行。

会议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》的决定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》的决定;州级相关部门作发言。

州领导吴闯、李蓉、彭涛,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福猛出席会议。

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,各专门委员会、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,州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17县(市)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会议。

记者:阿比伊木   睹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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